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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以危险当便捷!海阳交警提醒:三轮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发布时间:2023-08-16
  北京时间2023年8月16日(农历2023年7月1日),星期三讯:勿以危险当便捷!三轮车违法载人“驶”不得!。

  把三轮车当作载人工具

  危险又违法

  不仅驾乘人员的安全无法得到保障

  而且也给道路带来许多安全隐患

  以下视频来源于

  常州交警

  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持续开展三轮车违法整治行动

  主要查处

  三轮车违法载人、不戴安全头盔、

  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

  引导辖区群众安全出行

  三轮车违法载人案例

  案例一

  2023年8月14日15时许,交警大队巡逻二中队辖区开展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三轮车违法载2人,执勤民警当即拦停检查,经查,发现驾驶人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给予处罚。

  案例二

  2023年8月14日9时06分,交警大队依托农交安程序推送信息,在山海路某十字路口一辆三轮车违法载4人,其中还有两名未成年人。一中队民警迅速驱车前往,并通过监控卡口信息找到该车辆及驾驶员,民警对驾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常识普及,告知其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给予处罚。

  案例三

  2023年8月15日10时许,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辖区巡逻时拦停一辆三轮车,经查,车上违法载2人且驾驶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给予处罚。驾驶员表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以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案例四

  2023年8月15日11时许,交警大队根据视频天网数据针对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进行研判。在凤城街道某村一中队民警查获一辆违法载人三轮车,经清点,小小的三轮车竟违法载4名壮汉,完全将生命置之度外。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给予处罚。

  案例五

  2023年8月15日6时18分,交警大队依托农交安程序推送信息,在十泉线某三岔路口一辆三轮车违法载5人,五中队民警迅速赶往事发地,经网上研判、摸排走访,于当日在郭城镇某工地将违法车辆及驾驶员查获。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已处于注销状态,现属于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辆未悬挂号牌且违法载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给予处罚。

  海阳交警再次提醒

  三轮车缺乏安全防护措施

  是严禁载人的!

  是严禁载人的!

  是严禁载人的!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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