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湖北 湖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海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星座 展会 企宣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政企信息
烟台应急管理全市严查,向违规明火作业说“不”
发布时间:2023-08-21
  北京时间2023年8月21日(农历2023年7月6日),星期一讯:全市严查!谭某某,拘留13日!。

  进行电焊、气焊等

  具有火灾危险性工作的从业人员

  必须持证上岗

  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

  应该按照规定

  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一些企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

  心存侥幸

  2023年6月25日,海阳市徐家店镇应急办联合镇派出所在巡逻过程中,发现某废品收购站内有人员在进行动火作业,执法人员立即对作业情况进行安全检查。经查,作业人员谭某某(自然人)在明知自己未按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情况下,使用网上购买的伪造的特种作业证进行焊接作业。

  谭某某涉嫌违规使用明火作业及买卖、使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镇应急办执法人员将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3日并处罚款500元,收缴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处罚。

  2023年8月2日,莱州市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在三山岛街道一车间内,发现李某某在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情况下进行电焊作业,存在违规使用明火作业的情况。经查,李某某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违法行为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决定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行政处罚。

  任何生产活动

  安全必须放在第一位

  请向违规明火作业说“不”!

  来源:烟台应急管理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问政烟台”微信公众号)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www.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联系客服 Email:16933431@qq.com QQ:16933431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