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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又一批司机酒驾被曝光
发布时间:2023-08-21
  北京时间2023年8月21日(农历2023年7月6日),星期一讯:最高201mg/100ml,又一批司机酒驾被曝光!。

  “酒驾”

  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个简单的道理

  几乎开车的人都知道

  为整治酒驾

  交警叔叔可是操碎了心

  近日,招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酒后驾车易发的13时至14时、20时至21时,醉酒驾车易发的22时至次日2时,组织警力开展突击整治,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对嫌疑车辆和嫌疑人员的必查、必测,做到“一个不漏过,一个不放过”。在8月18日至20日的集中行动中,查处酒驾24起、涉嫌醉驾5起。

  查酒驾这么严

  处罚这么重

  可偏偏有人管不住自己

  偏偏喝酒开车

  这不,就落网了

  案例曝光▼▼▼

  01

  8月18日13时40分,民警在招远市东昇路苏格庄路段查处一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呼气检测,驾驶人张某检测结果为99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02

  8月18日13时13分,民警在招远市国大路国大公司东路段查处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现场检查,驾驶人刘某无证,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0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03

  8月18日12时20分,民警在招远市206国道厚德路路口查处一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现场检查,驾驶人陈某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32mg/100ml。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陈某曾于2021年因酒后驾车被处罚,此次构成酒后驾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因无证、无牌、再次酒驾,民警依法给予其罚款1400元、行政拘留3天的处罚。

  04

  8月18日13时19分,民警在招远市金岭镇三联食品公司路段,查处一辆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现场检测,驾驶人原某呼气结果为74mg/100ml,为酒后驾驶。同时,原某无证驾驶,经进一步检查,原某于2015年和2019年均因酒驾被查处过。此次因无证驾驶、再次酒驾、驾驶未按规定检验车辆的违法行为,原某被处以1400元罚款。

  05

  8月18日13时45分,民警在招远市金岭镇大户陈家村西路段,查处一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林某有酒驾嫌疑。经检测,林某呼气结果为36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林某因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依法处以1400元罚款的处罚。

  06

  8月18日13时54分,民警在招远市夏甸镇后路家村东路段,查处一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现场检查,驾驶人李某无证,且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07

  8月18日13时14分,民警在招远市文三线皮革城南门路段,查处一辆电动三轮车,驾驶人有酒驾嫌疑,经现场检查,驾驶人张某无证,且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40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民警依法对张某依法处以罚款1200元的处罚。

  酒驾害人害己

  为了自己和自己的家人

  也为了别人和别人幸福的家庭

  请您拒绝酒后驾驶

  争做“拒绝酒驾醉驾”的劝导者

  (向下滑动查看)

  查酒驾这事,

  和时间、地点没有关系,

  只和你喝没喝酒有关系!

  切莫抱有侥幸心理,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丨招远交警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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