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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交警支队关于对部分道路限制通行的通告 |
发布时间:2023-08-25 |
北京时间2023年8月25日(农历2023年7月10日),星期五讯:关于对部分道路限制通行的通告。 关于对部分道路限制通行的通告 为确保2023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大会顺利进行,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对烟台黄渤海新区部分道路和部分区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采取临时性的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时间及措施 (一)烟台黄渤海新区228国道(长江路至开封路之间)路段、228国道以北、以东的宁波路、绍兴路、黄金河南路、杭州大街、南京大街、武汉大街、青岛大街、八角大街、长春大街和海滨路(黄渤海新区路段),2023年8月27日0时至8月30日24时,全天24小时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 (二)烟台黄渤海新区海滨路(扬州大街至武汉大街)路段、贵阳大街(海滨路至228国道)路段和南昌大街(海滨路至228国道)路段,2023年8月28日14时至20时,8月29日7时30分至20时,所有车辆未经批准禁止通行。 二、绕行路线 (一)危险化学品车辆可提前绕行304省道、台北路、拉萨大街和相关高速公路。 (二)限行的海滨路(扬州大街至武汉大街)、贵阳大街(海滨路至228国道)和南昌大街(海滨路至228国道)路段的车辆可提前绕行南京大街、扬州大街、武汉大街、青岛大街和228国道。 三、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 四、本通告自2023年8月27日起施行,请广大驾驶人合理规划出行路线,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工作,限制通行期间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烟台市公安局 2023年8月25日 来源|交警支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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