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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交警查处一起手扶拖拉机载人违法行为
发布时间:2023-09-01
  北京时间2023年9月1日(农历2023年7月17日),星期五讯:海阳交警查处一起手扶拖拉机载人违法行为。

  拖拉机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之一,就其设计宗旨、作业环境及安全舒适性而言,根本不适宜乘载除驾驶员之外的其他人。作为一种生产工具,是为农业生产提供服务的,没有设计载人的安全防护措施,其在转移、作业、拐弯、急刹车及遇有紧急情况处置时,很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甚至造成群死群伤事故。

  8月31日8时31分,海阳交警指挥中心通过日常视频巡逻,发现在徐家店镇某村路口一辆农用手扶拖拉机违法载3人,存在安全隐患,交警大队三中队接到指令后,立即安排警力对该车进行调查。经过摸排,于当日9时40分,民警在某村内将驾驶人查获,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对其给予处罚。该拖拉机没有任何防护装置,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在允许拖拉机通行的道路上,拖拉机可以从事货运,但是不得用于载人。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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