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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公安反诈提醒(第11期) |
发布时间:2023-09-06 |
北京时间2023年9月6日(农历2023年7月22日),星期三讯:反诈提醒(第11期)。 第11期 8月26日晚上18时许,刘女士(化名)在家刷着微博,突然收到一条私信,对方账号的头像和昵称与刘女士朋友的微博几乎一模一样。于是,刘女士丝毫没有怀疑。 刘女士“朋友”称自己的手机卡被注销了,要24小时后才能用,导致她的微信、支付宝都不能使用手机支付功能。不仅如此,“朋友”还称其在亚马逊平台上抢购了一些商品,因为有付款时效,想让刘女士和平台客服对接,帮她垫付一下货款。 刘女士以为对方真的是其朋友,便同意了。“朋友”问刘女士要了银行卡号,表示会先把钱转过来,让刘女士放心垫付,并发来一张网银的转账截图(虚假)。刘女士检查个人银行卡后发现并未到账,对方表示设置了延迟到账,刘女士也就相信了。 随后,对方发来一个二维码,刘女士通过微信扫描添加了二维码里的“亚马逊客服”,“客服”向其发来了“朋友”抢购的商品信息和付款要求。刘女士按照“客服”要求,分别向不同账户进行了三次转账,共计8万余元。 次日,刘女士银行卡内迟迟未见到账,于是通过电话与朋友联系,才意识到被骗,遂即报警,案件正在侦办中。 警方提醒: 在社交软件上(QQ、微信、微博、抖音等)遇到“好友”要求转账汇款或垫付资金时,一定要核实确认“好友”身份,如对方以“不便通话”“情况紧急”等种种理由予以回避,则应当提高警惕,切勿碍于人情而盲目相信对方,不经核实清楚切勿向陌生账号转账汇款。 全国反诈预警劝阻专线:96110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公安”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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