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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安全市严查严管!强力整治道路交通安全
发布时间:2023-09-11
  北京时间2023年9月11日(农历2023年7月27日),星期一讯:全市严查严管!强力整治!。

  为深入推进

  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

  第二波次区域会战,

  烟台高速交警严查严管、

  强力整治、全域宣传、营造氛围,

  全力确保夏季高速公路

  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全力维护华东、中南片区

  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严查严管强力整治

  针对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规律特点,支队严查严处货车严重超载、非法改装、疲劳驾驶和轻型货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全域宣传营造氛围

  常态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开展交通违法打击、秩序整治、服务群众过程中,组织群众观看警示教育片,多措并举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教育。在高速公路沿线、服务区、执法站,通过亮屏、海报、横幅等宣传方式,持续加大区域联合整治行动宣传力度,提升整治行动的影响力。

  典型案例警示曝光

  01

  烟台高速交警龙口大队民警在龙口港收费站对一辆重型货车检查过程中,发现驾驶员哈欠连天。经了解,驾驶员前一天19时从河北出发,连续开车十余小时未休息。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劝导,依照相关法律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责令其休息20分钟后再上路。

  02

  烟台高速交警莱州大队民警在辖区莱州东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超长商品运输车外型与行驶证登记信息不符,驾驶员自行加装了伸缩钢制托架,全部收缩时车辆尾部也滞留20厘米,存在交通安全隐患。

  民警依法对驾驶员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或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500元的处罚,并责令其限期进行整改。

  03

  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民警在海阳收费站对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进行检查,打开车厢门后发现车厢里还坐着一个人!车厢内人员毫无安全防护措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民警随即对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并依法对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督促其进行转运。

  整治行动持续进行中

  请大家文明守法、平安出行

  共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来源|烟台高速交警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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