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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纪委监委通报招远市阜山镇第三工作区负责人路春刚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
发布时间:2023-09-16 |
北京时间2023年9月16日(农历2023年8月2日),星期六讯:纪委监委通报。 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5起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典型问题,其中招远市1起。 招远市阜山镇第三工作区负责人路春刚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2023年4月28日中午,路春刚接受其所辖工作区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并饮酒,随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酒精检测值为52mg/100ml,系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3年5月,路春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山东省纪委监委网站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问政烟台”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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