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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营添“新甲”蓄力再出发|招远公安举行警务用车发放仪式 |
发布时间:2023-09-17 |
北京时间2023年9月17日(农历2023年8月3日),星期日讯:警营添“新甲”蓄力再出发|招远公安举行警务用车发放仪式。 招远市公安局 举行警务用车发放仪式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装备建设,切实提高执法执勤效能,近日,招远市公安局举行警务用车发放仪式,为派出所等一线单位发放警车24辆、警用摩托8辆。烟台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田力,招远市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延塔,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尚洪涛出席仪式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李绍君主持仪式。在家的局领导、各中层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受车单位的部分民辅警参加仪式。 仪式指出,警用装备是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前提和基础,是提升公安机关战斗力的重要保障,是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的机遇之年,全体民辅警要抢抓机遇,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安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仪式强调,要忠诚履职,勇于担当。“云剑2023”夏季攻势和夏季治安打击整治已进入决战决胜的攻坚阶段,全体民辅警要把配发的警车转化为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工作“利剑”,继续发扬敢打敢拼、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类”夏季突出违法犯罪,尽锐出战,从严打击,全力维护我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要砥砺前行,奋勇争先。围绕烟台市公安局“十项重点工作”部署要求,做强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派出所主防”警务机制改革,把每辆警车都用成打击犯罪的“冲锋车”、践行初心的“服务车”、保驾护航的“平安车”,切实担负起“保一方平安、护一方稳定”的职责使命,全力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冲刺“保二争一”总目标。要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各单位要严格遵守警用车辆使用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日常爱护保养,确保车辆状态良好,把警车切实用在警情处置、打击犯罪、安保勤务、巡逻执勤和服务民生上来,坚决杜绝违规使用、公车私用等各类违规问题发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珍惜装备、用好装备、亮剑装备 招远公安将以此次新的警务用车提质为契机 在维稳安保当中,发挥好应有的作用 用一流的装备、一流的保障 把招远公安一流的形象、一流的业绩 展现给全市人民 平安在,我们在! 供稿丨警务保障室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公安”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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