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交警重要通告!即日起对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山东政企信息-政公网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湖北 湖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海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展会 企宣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政企信息
龙口交警重要通告!即日起对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
发布时间:2023-10-12
  北京时间2023年10月12日(农历2023年8月28日),星期四讯:龙口交警重要通告!这种车辆通行管控!。

  关于调整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地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公安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辖区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对部分中型厢式货车通行管控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对象:指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

  二、通行权限:符合条件的中型厢式货车享受“免申即享”便利政策,即在我市黄县大道全路段,以及黄县大道以南,南山路(含)以西,威龙大道以东,S304以北区域内,通行不需要申报办理通行码(证)。

  上述区域内长安路、永丰路、港城大道、昌明街禁止通行。

  三、通行时限:交通高峰期7:00-8:30,11:00-14:00,17:00-19:30禁止通行。

  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0月11日

  来源:龙口交警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联系客服 Email:16933431@qq.com QQ:16933431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