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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交警发布案例:不知悔改,二次酒驾被拘留 |
发布时间:2023-11-07 |
北京时间2023年11月7日(农历2023年9月24日),星期二讯:不知悔改,二次酒驾被拘留。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句话反复强调 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 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 通常都会痛改前非 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 再次酒后驾驶 案例一 10月11日17时01分,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海阳路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发现一辆无号牌的轻便三轮车驾驶员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对驾驶员张某某进行检查,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查,2023年9月张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处罚款一千二百元的处罚。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张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案例二 10月13日20时53分,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东凤大道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鲁F9***0号长城牌小型轿车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对驾驶员李某进行检查,并现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网上查询,李某于2023年5月12日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被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处罚过,本次酒驾属于再次酒后驾车违法行为。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李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两千元、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酒驾和醉驾怎么处罚? 酒驾: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二次酒驾有时间范围吗? 二次酒驾没有时间标准。第一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辆一旦被查处,在交警信息平台记录的违法行为将伴随驾驶人终生。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后,在以后任何时间被查到饮酒驾驶机动车,都属于二次酒驾。 再次酒驾的处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涉嫌醉驾,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交警”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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