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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行动|别让“顺路”酿事故龙口交警严查机动车超员、违法载人行为 |
发布时间:2023-11-08 |
北京时间2023年11月8日(农历2023年9月25日),星期三讯:冬季行动|别让“顺路”酿事故龙口交警严查机动车超员、违法载人行为。 机动车超员、违法载人 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但总有人铤而走险 抱着侥幸心理 “一小段路,很快就到了,挤一挤没事的” “遇到交警躲一躲” 殊不知 超员、违法载人 承载的是一份诚意 但埋下的是交通安全隐患 对行车安全,造成极大的危害 为进一步加强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面包车超员、货车载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 11月份以来 龙口交警对机动车超员、违法载人行为 进行严厉打击 在重点时段、重点路段 持续开展机动车超员、违法载人专项整治 现对查获的部分车辆进行曝光 案例1 11月2日16时25分许,燕某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EN***1号的小型面包车在和平路某村路口处,因超员被交警二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该车核定载客量8人,实际载客量9人,超员不足2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驾驶人1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2 10月5日10时19分许,孙某某超驾驶一辆车牌号为鲁FB***3号的中型栏板货车在石良镇城西头村处,因违法载人被交警六中队民警当场查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驾驶人100元罚款的处罚。 案例3 11月8日10时39分许,位某某超驾驶鲁FL***1号小型面包车在304省辖区路段处,因超员被交警二中队民警当场查获。经核实,该车核定载客量8人,实际载客量9人,超员不足2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驾驶人100元罚款的处罚。 强扭的瓜不甜,强挤的车危险 超员驾驶、违法载人 危害太大应该坚决杜绝! 普法小课堂: 超员超载的危害: 危害一:使车辆不稳定。超员导致车辆超出其载重量,会增加司机在行车过程中的不稳定性,使得车辆惯性加大,制动距离加长,危险性也相应增大。 危害二:容易爆胎、失控。如果严重超员,车辆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型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 危害三:让逃生和抢救变难。特别是发生交通事故、车辆自燃等意外情况时,车辆超员给乘客逃生、抢救伤员带来极大困难。 危害四:更易铤而走险。超员客车往往躲避检查,和执勤交警“捉迷藏”,不是超速行驶就是夜间行驶。 危害五:无座乘客最危险。超员的乘客因没有安全设施的保护,一旦发生紧急紧扣如果车辆侧翻等,将造成严重后果。 超员驾驶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由违法超员造成的,车辆超员对安全行车或运输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严重危及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违法载人: 1、货车不具备载客条件: 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主要是为了满足货物运输需求,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要求均是针对运输货物设定的,如车辆照明信号、安全防护装置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载客要求。 2、货车安全性能相对较差: 货车等一般车身较大,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特别是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一旦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或发生侧翻等事故时,极易造成群死群伤。 3、客货混装极易导致乘客受伤: 如果货箱同时装载人员和货物,在车辆行驶时,遇刹车或加速,易使货物发生移位,压伤、挤伤车内人员。 龙口交警提示 乘车人员“超”一人,生命安全“降”一格。驾乘人员都是以人数为单位计算的,无论是婴儿还是小孩,都是一个个体,无论“占座位”与否,只要超过车辆核定载人数,就属于超员载客! 货车违法载人、客货混装是红线,也是高压线,作为运输车辆,货车车厢并不具备载客条件,也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一旦遇上紧急刹车或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不要图一时方便和节省成本,置安全于不顾,将货车变“客车”,甚至“祸”车。 供稿:交警二中队、交警六中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交警”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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