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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交警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
发布时间:2023-11-10
  北京时间2023年11月10日(农历2023年9月27日),星期五讯:海阳交警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

  为进一步开展冬季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预防和减少涉酒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等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严管态势。11月8、9日,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酒驾夜查行动,筑牢交通安全网,守护平安出行路。

  行动中,各执勤中队认真研判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的规律、特点,分析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易发、多发时段、路段,科学调整勤务模式,灵活变换查处地点,确保精准打击。在重点路段设点检查,严格盘查过往车辆,严查酒驾醉驾、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辖区交通安全隐患,全力打造良好的交通秩序环境。此次行动共查处酒驾13起、醉驾3起、二次酒驾2起。

  案例一

  8日20时57分,五中队执勤人员在海文路与文山街路口对一辆号牌为鲁YV***2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酒精测试仪有反应。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员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将姜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二

  8日23时27分,五中队在检查一辆车牌号鲁FV***L的小型普通客车时,民警对驾驶员李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数值达到了75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执勤民警依法对李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三

  8日21时25分,一中队在查处酒驾期间发现一辆车牌号鲁F0***T小型轿车立即减速停车,行迹异常,执勤交警立即上前检查,民警对驾驶员姜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数值达到了78mg/100ml,已经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民警依法对姜某某处以1000元罚款,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四

  8日20时34分,一中队在查处酒驾期间对一辆车牌号鲁YB***6小型轿车检查时,民警对驾驶员周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数值达到了22mg/100ml。经查询,2021年周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烟台高速海阳大队给予罚款1000元,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该案件在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五

  9日20时55分,七中队在海滨路查处酒驾期间对一辆车牌号为川AR***2的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酒精测试仪有反应。经呼吸式酒精检测,驾驶员张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将张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案例六

  9日20时10分,巡逻二中队在查处酒驾期间对一辆车牌号鲁FR***X小型轿车检查时,民警对驾驶员张某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检测数值达到了8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将张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验,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

  01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

  02

  饮酒驾驶

  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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