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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钟】以案说法!信访勿“任性”非访有“代价”龙口市依法处理4名违法信访人员
发布时间:2023-11-26
  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6日(农历2023年10月14日),星期日讯:【警钟】以案说法!信访勿“任性”非访有“代价”龙口市依法处理4名违法信访人员。

  越级上访的定性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上一级机关提出。跨越本级和上一级机关的上访行为即为越级上访。

  部分群众对此存在认识误区,将“不越过某一层级,依次到上级信访部门走访”理解为逐级走访就不是越级访,这是非常错误的。

  处罚案例

  案例1

  孙某桥,男,70岁,龙口市北马镇某村村民。曾因多次违法信访,以访施压,被公安机关处罚,后因妨害公务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23年1月至8月期间,孙某桥又多次无故辱骂、任意损毁他人财务,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后仍不知悔改,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2023年8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同年8月31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例2

  王某岩,男,41岁,龙口市芦头镇某村村民。2020年10月份至2023年7月份,王某岩拨打“12345”政务热线500余次,重复投诉芦头镇政府及其他部门,并提出很多无理要求,严重扰乱公共秩序。2023年1月底开始,王某岩先后多次到龙口市信访局、烟台市信访局、山东省信访局进行信访。在其信访事项已经得到明确答复的情况下,2023年7月10日,王某岩又到省信访局越级上访,以访施压。2023年07月1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之规定,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同年11月13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案例3

  刁某蕴,女,54岁,龙口市实验路居民。刁某蕴在2023年5月至2023年8月期间多次信访。2023年8月6日,刁某蕴因越级信访被公安机关依法批评教育。2023年9月25日前往北京准备到国家信访局越级上访,以访施压,扰乱了正常信访工作秩序。2023年9月2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龙口市公安局决定给予刁某蕴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案例4

  丁某彬,男,56岁,龙口市芦头镇某村人。丁某彬自2018年以来信访20余次,2023年9月13日因越级走访被公安机关批评教育的情况下,于2023年10月11日以相同信访事由到北京越级走访滋事、以访施压,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2023年10月1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龙口市公安局决定给予丁某彬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来源:龙口信访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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