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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交警大队一中队:无证还酒驾?胆真大!
发布时间:2023-11-28
  北京时间2023年11月28日(农历2023年10月16日),星期二讯:无证还酒驾?胆真大!。

  众所周知

  无证驾驶是违法行为

  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然而

  有人不仅无证开车上路

  还是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对于这种道路上的“定时炸弹”

  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案例

  11月13日22时06分,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东凤大道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鲁F8***8号雪佛兰小型轿车有酒后驾驶的嫌疑,遂对驾驶员王某进行检查,并现场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检测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网上查询,王某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属于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依法对王某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两千元、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并且,根据驾考部门的规定,参加驾驶员资格考试期间酒后驾驶的,考试成绩取消,6个月内不允许再次报名参加驾驶员资格考试。

  驾驶人未经相关科目的学习

  盲目自信上路驾驶车辆

  害人害己

  无证驾驶的危害

  01

  扰乱道路交通秩序

  无证人员缺乏交通安全法律知识,加之日常驾驶时规避执法检查的心理而超速、超员、闯红灯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现象司空见惯,影响到其他道路参与者正常通行和道路交通管理秩序工作的正常开展。

  02

  严重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因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引发交通事故造成自己和他人的伤害,威胁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03

  败坏社会风气

  无证人员藐视法律,无视交通规则,轻视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此类现象的存在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弱化群众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

  酒、醉驾的危害

  酒后驾驶、无证驾驶

  属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

  后果不堪设想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

  切不可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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