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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交通你我同行】海阳交警多元化开展“122”宣传活动 |
发布时间:2023-12-02 |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2日(农历2023年10月20日),星期六讯:【文明交通你我同行】海阳交警多元化开展“122”宣传活动。 122来了! 12月2日是第十二个“全国交通安全日” 为进一步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海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积极开展“122”主题宣传活动 交通安全进农村 民警有效利用农村赶集日的有利时机,向前来赶集的村民和商贩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出行注意事项,结合辖区近期典型事故案例,讲解农村面包车超员、超速、人货混装、低速货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引发的后果,倡导群众遵守交规,平安出行。 交通安全进企业 民警走进辖区重点运输企业向车辆驾驶人及广大职工发放宣传单和“驾驶员之友”新闻报刊,要求驾驶人文明驾驶,切勿超载、超速、疲劳驾驶,并告诫广大职工拒绝乘坐超员车、酒驾车、带病车,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共创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环境。 交通安全进校区 在学校门口,民警利用学生上下学的时机,向前来接送学生的家长及学生宣传交通安全知识,通过“大手牵小手小手牵大手”的形式传递安全文明交通正能量,在日常出行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交通陋习、不文明交通行为,做到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交通安全进外卖 民警根据外卖配送人员的职业习惯和驾驶特点,重点分析讲解了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随意变更车道、接打电话、闯红灯、逆向行驶等常见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从而增强外卖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外卖员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交通安全进工地 民警针对工地务工人员出行特点及规律,讲解了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乘坐超员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提醒务工人员出行时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要求工地安全负责人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重型货运车辆驾驶人驾驶车辆时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交警”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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