拧紧安全阀门!莱州一物流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押运人员被罚-山东政企信息-政公网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湖北 湖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海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展会 企宣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政企信息
拧紧安全阀门!莱州一物流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押运人员被罚
发布时间:2023-12-05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5日(农历2023年10月23日),星期二讯:拧紧安全阀门!一物流公司运输危险化学品未配备押运人员被罚。

  年终岁末,安全事故易发,莱州市公安局绷紧安全之弦,对易燃易爆危化品行业运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12月2日,虎头崖派出所、交警六中队在工作中发现,某物流有限公司在危化品运输车未配备押运员的情况下,抱着侥幸心理,安排驾驶员刘某驾驶轻型罐式货车违规运输50具满气的液化石油气罐,存在安全隐患。调查取证后,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物流公司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法律链接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二)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三)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四)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莱州公安”微信公众号)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联系客服 Email:16933431@qq.com QQ:16933431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