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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山区市场监管局普法专栏丨第7期:这些行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发布时间:2023-12-05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5日(农历2023年10月23日),星期二讯:市场监管普法专栏丨第7期:这些行为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市场监管·普法专栏

  为顺应消费需求多元化趋势,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福山区市场监管局现推出“市场监管普法专栏”,着力将市场监管消费维权领域的“冷知识”,变成依法维权的“热武器”,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服务和保障民生。

  严重违法失信是在制度机制上推动经营主体“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想失信”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维护市场秩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专项整治,强化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哪些行为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又会有哪些后果?一起来学习!

  案例分析·严重违法失信

  近日,自然人孟**因无证销售烟草制品,被我局处以罚款1300元的行政处罚。然而,该自然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复议,也未提起诉讼,并且在我局催告后仍未主动履行罚款义务。面对该情况,由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截至目前,该自然人仍未缴纳罚款。

  该行为违反了《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当事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影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规定,我局依法将其列入严重违失信名单。

  01

  怎样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规定:当事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规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前款所称较重行政处罚包括:

  (一)依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从重处罚原则处以罚款;

  (二)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

  (三)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较重行政处罚。

  《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行政裁决等行政决定后,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等,严重影响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信力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对市场主体相关责任人员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收到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需要实施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的,参照本办法执行。

  02

  严重违法失信的后果是什么?

  市场监管部门对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当事人实施下列管理措施:

  (一)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在审查行政许可、资质、资格、委托承担政府采购项目、工程招投标时作为重要考量因素;

  (二)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提高检查频次,依法严格监管;

  (三)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四)不予授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荣誉称号等表彰奖励;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文件规定的其他管理措施。

  03

  严重违法失信如何申请移出?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当事人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依照规定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提前移出:

  (一)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中规定的义务;

  (二)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

  (三)未再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较重行政处罚。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相应管理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申请提前移出。

  供稿单位:信用监管科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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