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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满意保平安|让“网逃”无处遁形!招远公安连续抓获3名网上逃犯
发布时间:2023-12-06
  北京时间2023年12月6日(农历2023年10月24日),星期三讯:创满意保平安|让“网逃”无处遁形!招远公安连续抓获3名网上逃犯。

  为有效震慑违法犯罪确保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招远公安始终保持追逃力度不减抓逃工作不松

  近期,成功抓获3名网上逃犯让“网逃”行踪尽显、无处遁形

  01

  12月3日,玲珑派出所民警经缜密侦查,获悉涉嫌盗窃罪的邓某(男,34岁)正在浙江省活动,随即组织警力赶赴浙江省,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其成功抓获。经讯问,该对4月30日通过app将于某售卖游戏角色获利的39099元盗走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

  11月29日,开发区派出所民警经缜密侦查,获悉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段某某(女,37岁)正在吉林省活动,随即组织警力赶赴吉林省,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将其成功抓获。经讯问,该对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提供给他人,帮助他人从事网络诈骗活动,并从中非法获利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3

  11月28日,刑侦大队民警经缜密侦查和深入摸排,在城区某物流园将涉嫌诈骗罪的网上逃犯郭某(男,35岁)成功抓获。经查,该于3月7日因涉嫌诈骗罪被湖南警方列为网上逃犯。目前,犯罪嫌疑人郭某已被依法移交至湖南警方,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在逃人员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如实交代自己的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畏罪潜逃的,被缉捕归案后,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重惩处。

  2.涉案人员家属应当积极规劝在逃人员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3.凡为在逃人员通风报信,或者为在逃人员提供隐匿场所和交通工具,资助财物以及提供其他条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供稿丨刑侦大队、开发区派出所、玲珑派出所

  编辑丨路子玄

  审核丨张海明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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