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监局发布《2024春季消费季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倡议书》-山东政企信息-政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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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监局发布《2024春季消费季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倡议书》
发布时间:2024-03-06
  北京时间2024年3月6日(农历2024年1月26日),星期三讯:2024春季消费季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倡议书。

  2024春季消费季诚信守法文明经营倡议书

  全市广大经营者:

  为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引导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踊跃参加“放心消费在山东”系列活动,倡导诚信守法文明经营,营造的良好市场环境,维护龙口市文明城市形象,市市场监管局发出倡议如下:

  1.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积极参与放心消费示范创建和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

  2.取得合法有效的证照、证件,持证上岗,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不超范围经营。

  3.严格把好生产经营商品质量关,不销售国家禁止销售的商品,不向少年儿童销售有害其身心健康的商品,共同守护消费安全。

  4.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食品及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不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有毒有害的食品。

  5.酒店服务经营者要结合经营规模和接待能力,不超出自身接待能力提供住宿服务,不出现线上强制退单或线下强制退房现象。

  6.餐饮服务经营者每天及时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向消费者提供未消毒的餐具。

  7.餐饮服务经营者主动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摆放制止餐饮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8.严格落实国家明码标价规定,不出现无标价、含糊标价、标价与结算价格不符等不明码标价行为。

  9.不发布虚假广告、不作引人误导的虚假宣传、不出现短斤缺两、掺杂掺假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0.与消费者主动协商和解消费纠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消协组织处理消费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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