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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市7人因野外违规用火受处罚 |
发布时间:2024-03-16 |
北京时间2024年3月16日(农历2024年2月7日),星期六讯:严惩不贷!野外违规用火,我市7人受处罚!。 当前,我市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切实提升广大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有效减少野外违规用火,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将3月以来的7起违规野外用火处罚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曝光。 警示案案例一 3月13日,凤城街道办事处辖区居民王某在明知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依法发布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情况下,依然在野外违规用火,引发自家田地周边的杂草燃烧,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隐患。目前,王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示案案例二 3月13日,辛安镇村民赵某在明知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依法发布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情况下,仍在自家田地中焚烧杂草,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赵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示案案例三 3月13日,朱吴镇辖区居民冷某违规野外用火烧荒引起火灾,经审查,冷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冷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示案案例四 3月12日,辛安镇辖区居民于某在明知海阳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依法发布关于严禁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用火的通告情况下,依然在整理田地时露天焚烧,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于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示案案例五 3月4日,朱吴镇莱格庄村村民张某在莱格庄村大口井南侧田地里违规点火烧荒引发火情,由于扑灭及时,火势未能蔓延,但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海阳市公安局朱吴派出所民警依法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告诫,并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警示案案例六 近日,留格庄镇辖区居民王某为了耕种方便,违规在野外使用打火机点燃荒草焚烧,给森林防火造成极大安全隐患,目前,王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警示案案例七 近日,行村镇村民李某在野外违规使用明火烧纸上坟,点燃了周边杂草引起火灾。目前,李某已被海阳市公安局依法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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