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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公安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及流浪犬专项巡查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4-04-01
  北京时间2024年4月1日(农历2024年2月23日),星期一讯:注意!全区集中行动。

  养个狗狗陪伴在身边

  已成为不少居民的生活乐趣

  但是随之而来的问题也时有发生

  遛狗时不拴绳!

  违规饲养烈性犬!

  随意丢弃导致流浪犬增多!

  ……

  为整治群众反应强烈的涉犬管理突出问题

  芝罘公安联合相关部门

  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集中行动

  劝导市民依规文明养犬

  全力消除安全隐患

  文明养犬宣传

  从我做起文明养犬

  01

  3月14日,立交桥派出所民警深入辖区,联合社区居委会共同开展“‘宠’爱有‘格’不掉‘链’”文明养犬宣传活动。

  活动中,民警对《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进行宣传讲解,就烟台市禁养犬只进行说明,告知养犬群众为饲养犬只办理登记手续,按时接种疫苗,同时对饲养犬只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宣讲,呼吁养犬群众携犬出门时要栓好狗链并妥善处理粪便,注意保持环境卫生,自觉文明养犬。居民们纷纷表示,今后在遛狗的过程中会注意保持公共环境的清洁卫生,还会注意犬只的行为管理,避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困扰和麻烦。

  02

  3月22日,南大街派出所民警来到辖区人员密集场所,开展文明养犬宣传。

  期间,民警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文明养犬常识;共有70余人参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63份。同时,劝导居民朋友外出遛犬要拴绳、主动避让行人、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并就犬证办理、疫苗接种、禁养类型、文明遛狗等问题逐一进行解答,呼吁广大市民提升文明养犬意识,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共同维护市容环境和公共秩序。

  收容流浪犬

  从我做起文明养犬

  01

  3月13日,卧龙派出所联合流浪犬收容中心开展流浪犬专项巡查整治行动。

  卧龙派出所通过社区走访、110警情等渠道集中梳理辖区流浪犬集中区域,联系收容基地开展集中整治。民警与收容基地工作人员对流浪犬集中进行捕捉,妥善处置流浪犬隐患,期间共收容流浪犬5只。

  02

  3月14日,毓璜顶派出所联合流浪犬收容中心开展流浪犬专项巡查整治行动。

  期间,民警和工作人员深入辖区街道、小区各个角落,对流浪犬进行抓捕,共抓捕流浪犬2只,后统一送至流浪犬收容中心。

  03

  3月21日,芝罘岛海岸派出所民警联合流浪犬收容中心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开展流浪犬只清理行动。

  期间,民警主要对码头停泊点、居民小区周边及群众反映问题较为突出的区域的无主犬只开展捕捉清理工作,共捕获流浪犬9只。

  法律法规链接

  《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八条重点管理区的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不长于一点五米的犬绳(链)牵领或者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

  (二)为允许饲养的大型犬只佩戴嘴罩;

  (三)主动避让他人;

  (四)即时清除犬粪;

  (五)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详细内容点击下图)

  《烟台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禁止饲养、繁殖、经营烈性犬和列入禁养名录的大型犬。

  来源:治安大队、立交桥、南大街、卧龙、毓璜顶、芝罘岛海岸派出所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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