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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在微信群辱骂他人,海阳市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对吕某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24-04-09
  北京时间2024年4月9日(农历2024年3月1日),星期二讯:警情通报。

  警情通报

  2024年是公安部确定的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按照公安部、山东省公安厅、烟台市公安局关于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海阳市公安局聚焦造谣诽谤、谩骂侮辱、侵犯隐私等网络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坚持从源头阻断网络谣言蔓延,全力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

  2024年1月,吕某因琐事对他人产生不满,遂在微信群中发布多段辱骂他人的语音,对他人进行人格侮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吕某被处以行政处罚。

  海阳市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

  海阳公安提醒: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个人网上言行,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来源|网安大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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