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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倒车险酿事故,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民警对司机罚款200元扣12分
发布时间:2024-04-11
  北京时间2024年4月11日(农历2024年3月3日),星期四讯:高速倒车险酿事故。

  4月1日上午8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民警巡逻至威青高速132公里处时,发现一辆轻型厢式货车正在应急车道内倒车,大约倒了一分钟左右,该车竟然倒到了行车道内,过往车辆纷纷避让,一辆重型普通货车险些与其发生碰撞。民警见状立刻在收费站对该车进行拦截检查。

  在辛安收费站,民警见到了刚才的倒车车辆,经询问得知,驾驶员吕某开车运输草莓,原计划从辛安收费站下高速,因走神错过高速口,明知高速公路严禁倒车,但仍抱着侥幸心理向后倒车,殊不知吕某这一危险行为被民警全程记录。民警现场对吕某的违法行为提出严厉的批评,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吕某高速倒车违法行为做出罚款200元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高速公路上错过路口、收费站等,正确做法是“将错就错”从下一出口下高速,再掉头返回。切不可错上加错,做出倒车、逆行的违法行为!倒车、逆行时自认为后方车辆离得远、没有车,可由于高速公路上车辆车速较快,后方车辆逼近只在一瞬间,极易发生追尾事故!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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