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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公安局党委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7
  北京时间2024年4月17日(农历2024年3月9日),星期三讯:烟台市公安局党委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4月17日,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涛主持召开市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省厅党委工作要求,研究部署市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

  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迫切需要,是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重要保障。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严明纪律确保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知行知止、令行禁止,为推动公安工作现代化、建设“平安烟台·品质公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

  要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学,采取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重点学懂弄通、准确掌握“六项纪律”,在“学纪”上入脑入心。要加强警示教育,充分运用违纪违法警示录、警示教育片以及警示教育基地,把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问题、原因、教训讲清楚,把道德防线、纪律红线、责任边界线讲明白,在“知纪”上警示警醒。要强化解读培训,用好中央和上级解读文章、网络课程,将《条例》学习作为各级各类培训重要内容,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民警、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注重用胶东革命文化、烟台本土廉洁文化和公安英模文化教育全警,在“明纪”上聚焦聚力。要深化检视整改,充分发挥“大监督”格局作用,对照《条例》各项规定,全面查找风险点,建立问题清单、查摆台账、长效机制,在“守纪”上见行见效。

  会议要求

  要压紧压实责任,市局党纪学习教育在市局党委领导下进行,各级党组织对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要充分发挥新媒体矩阵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全面反映市局党纪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要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十项重点工作”“法治公安建设年”紧密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和省厅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紧密结合起来,与“学条例、强党性、守底线”专项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公安工作实际成效检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在烟市局党委委员出席会议,市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分局、直属公安局、市局机关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党纪学习教育指导组组长列席会议。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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