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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公安福山公安分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8
  北京时间2024年4月18日(农历2024年3月10日),星期四讯:福山公安分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4月17日下午,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赵旭波主持召开福山公安分局党委(扩大)会议暨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省厅党委、市局党委部署要求,研究部署分局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会议指出

  党中央高度重视党规党纪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是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迫切需要,是履行新时代使命任务的重要保障。分局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做到知行知止、令行禁止,高标准高质量组织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为实现福山“品质公安”目标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会议强调

  要采取党委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方式,原原本本学、逐章逐条悟。要把握学习重点,在“学纪”上入脑入心。要重点学懂弄通、准确掌握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准确把握“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要坚持以案促学,在“知纪”上警示警醒。要强化警示震慑,坚持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坚持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要精准解读培训,在“明纪”上聚焦聚力。突出抓好新提拔干部、年轻民警、关键岗位人员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邀请区纪委监委领导对《条例》进行专题辅导,以通俗的语言、具体的案例,把《条例》为什么修订、改了哪些地方、修订背后的深意说清楚、讲明白,提升学习教育实效。要深化检视整改,在“守纪”上见行见效。要充分发挥“大监督”格局作用,紧密结合“法治公安建设年”和“学条例、强党性、守底线”专项教育,全面深入整治纪律建设、规范执法等风险点,建立问题清单、查摆台账、长效机制,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见行见效。

  会议要求

  要全面卡实各方责任,党纪学习教育在分局党委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党纪学习教育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单位的学习教育开展全过程、全覆盖指导。要全面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福山公安新媒体矩阵作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央和省委、市委和省厅、市局党委关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部署要求,全面反映分局党纪学习教育的进展成效。要全面加强督导检查,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紧密结合起来,与推进分局“十大提振工程”“法治公安建设年”紧密结合起来,与省委巡视和省厅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紧密结合起来,与“学条例、强党性、守底线”专项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促进,以公安工作实际成效检验分局党纪学习教育成果。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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