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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拘七日!龙口公安行政处罚一名低俗网络主播
发布时间:2024-04-30
  北京时间2024年4月30日(农历2024年3月22日),星期二讯:龙口公安行政处罚一名低俗网络主播。

  近期,龙口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网上巡查过程中发现,某短视频平台主播王某琛在其直播期间通过污言秽语、低俗举止等行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严重污染网络空间,社会影响极其恶劣,遂于4月25日联合东莱派出所对该网络主播进行了约谈教育。

  约谈行动得到网友响应,4月28日,网民葛某向警方提供了王某琛通过微信向其发送不雅照片及文字进行性骚扰的有关证据。当晚,东莱派出所将涉嫌猥亵的王某琛(男,51岁,东莱街道西生活区)传唤到案接受调查。

  经查,2024年4月间,王某琛多次以骚扰女性为目的通过微信向网民葛某、王某等人发送不雅裸照和挑逗性文字,该行为已构成猥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之规定,王某琛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

  龙口公安特别提醒

  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

  任何人要对自己的不当言行负法律责任

  也希望广大网民自觉抵制低俗直播

  不点赞传播

  一起对劣迹网红主播进行举报

  共同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

  供稿:网安大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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