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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公安:群内发布侮辱性词汇,张某被处罚
发布时间:2024-05-12
  北京时间2024年5月12日(农历2024年4月5日),星期日讯:群内发布侮辱性词汇,张某被处罚!。
  
  2024年是公安部确定的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按照部、省、市关于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聚焦造谣诽谤、谩骂侮辱、侵犯隐私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坚持从源头阻断网络谣言蔓延,全力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
  
  警 情 通 报
  
  2024年2月,张某与其他业主因小区某项事项发生争执,后张某在微信群内发布侮辱性词汇,张某的行为构成公然侮辱他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被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4年5月12日
  
  互联网上针对他人
  
  发布谩骂侮辱、造谣诽谤、侵犯隐私等信息的网络暴力行为
  
  贬损他人人格
  
  损害他人名誉
  
  扰乱网络秩序
  
  破坏网络生态
  
  致使网络空间戾气横行
  
  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安全感
  
  公安机关将坚持严惩立场
  
  依法打击整治
  
  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网络公共秩序
  
  来源:网安大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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