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 北京 | 重庆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甘肃 |
贵州 | 湖北 | 湖南 | 河北 | 黑龙江 | 河南 | 海南 |
江苏 | 江西 | 吉林 | 辽宁 | 内蒙古 | 宁夏 | 青海 |
上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天津 | 新疆 |
西藏 | 云南 | 浙江 | 展会 | 企宣 |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政企信息 |
烟台自即日起至6月15日开展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
发布时间:2024-05-15 |
北京时间2024年5月15日(农历2024年4月8日),星期三讯:官方出手!举报电话公布。 自即日起至6月15日 在烟台市范围内开展 出租汽车专项整治行动 严厉打击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规范出租客运市场秩序 提高行业服务质量 擦亮城市窗口形象 整治重点 01 出租车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①巡游出租汽车高价宰客、中途甩客、拒载、绕道行驶、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不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安装“小飞机”干扰设备、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等侵害乘客合法权益的行为。 ②巡游出租汽车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件、未按规定注册、不按规定摆放服务监督卡、擅自拆除或者关闭GPS定位终端设备、不按规定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以及在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等公共交通枢纽等客流集散地不服从调度私自揽客等违规经营行为。 ③网约车驾驶员诱导乘客取消订单,线下收取乘客车费的行为。 ④车内环境脏乱、粗暴待客、态度恶劣、恐吓乘客以及运行期间接打手机、微信聊天、吸烟、随意使用电台闲聊等不文明服务行为。 02 出租车市场无证非法经营行为 ①火车站、汽车站、码头、机场、大型商超、医院、院校、农贸市场等客流密集区域的“黑出租”非法营运行为,尤其是悬挂“小红灯”等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 ②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无证”或“双证不全”车辆派单行为,线上提供服务车辆或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或驾驶员不一致行为。 ③网约车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行为。 出租客运行业服务对象量多面广 社会关注度高 每辆出租车的运营服务 关乎整个行业甚至城市的品牌和形象 现对出租车驾驶员发出如下号召 倡议书 出租车驾驶员朋友: 出租车是城市文明的流动窗口,驾驶员是城市形象的代表。为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提升行业形象,向全市出租车驾驶员朋友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文明城市的倡导者和守护者。树立“烟台是我家,文明靠大家”的主人翁意识,提高服务技能,提升文明素质,积极主动为乘客提供热情周到的优质服务,展现烟台出租行业的良好道德和职业水准,维护好“爱在烟台,难以离开”的良好城市形象。 二、争做文明驾驶的引领者和示范者。模范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严格按照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行驶。文明驾驶,礼貌行车,礼让斑马线,杜绝开车接打电话,争车抢行等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争做文明诚信的带动者和实践者。履行服务承诺,恪守职业道德,证照齐全,按标准收费,不拒载、不甩客、不绕道、不强行拼载。主动使用文明用语,注重仪容仪表、车容车貌,主动向乘客提供发票,不与乘客发生口角,为乘客提供快捷、安全、舒适、舒心的乘车环境。 提醒 各位市民朋友乘坐巡游出租汽车、网约车出行时,如遇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12345,12328,2938111。 来源:烟台交通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融媒体中心”微信公众号) |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联系客服 Email:16933431@qq.com QQ:16933431 转到电脑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