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芝罘公安:网上发布文字、侮辱他人?拘留 |
发布时间:2024-05-25 |
北京时间2024年5月25日(农历2024年4月18日),星期六讯:发布文字、侮辱他人?拘留!。 2024年是公安部确定的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年,按照部、省、市关于专项行动的部署要求,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聚焦造谣诽谤、谩骂侮辱、侵犯隐私等网络违法犯罪行为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坚持从源头阻断网络谣言蔓延,全力维护和谐清朗的网络生态环境。 警 情 通 报 2024年5月,烟台市民姜某因心存不满情绪,在抖音及美团平台多次发布针对他人带有侮辱性的文字及,对他人的工作、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其行为构成公然侮辱他人。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给予姜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贰佰元的行政处罚。 烟台市公安局芝罘分局 2024年5月25日 烟台网警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广大网民应遵守法律法规 自觉规范网上言行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来源:网安大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 芝罘公安”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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