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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关于全区实施临时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2-04-20

  北京时间2022年4月20日(农历2022年3月20日),星期三,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关于全区实施临时全域静态管理的通告。

  为及时全面排查疫情风险隐患,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经专家研判,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实施静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自2022年4月20日起(暂定3天),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区域范围:莱芜区全域。

  三、持续开展核酸检测。4月20日起开展全员核酸检测,静态管理期间每天一次,请广大居民严格遵守现场管理秩序。

  四、严格交通管控。各交通路口严格执行“外地人员非必要不入莱、本地人员非必要不离莱”,禁止跨区界流动。根据防疫需要,莱芜至济南区际公交、区内部分公交线路暂时停运。

  五、加强村(居)管理。每个村(居)原则上只保留一个出入口,24小时值守。广大居民严格在居住地(工作地)保持相对静止,除核酸检测、就医等特殊需求外,非必要一律不出门、不聚集。确因特殊情况需外出的,必须经所在村(居)备案审批。

  六、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各生产经营企业实行相对封闭管理,企业员工“两点一线”往返,保持正常生产秩序。相关部门和各村(居)要全面做好居民基本生活物资及医疗保障,如居民有物资采购、紧急就医等需求的,请及时联系所属村(居),由指挥部统筹安排。

  七、严格落实个人责任。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不聚集、不流动。如出现咽痛、干咳、发热、乏力、嗅觉减退等症状,立即向所在村(居)如实报告,主动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请广大居民相互告知、积极配合,及时关注权威信息发布,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要求,共同筑牢全区疫情防控屏障。如有编造、散布涉疫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及其他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特此通告。

  济南市莱芜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4月19日

  (来源: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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