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中高考期间广告发布提醒书-山东政企信息-政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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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中高考期间广告发布提醒书
发布时间:2024-06-06
  北京时间2024年6月6日(农历2024年5月1日),星期四讯: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中高考期间广告发布提醒书。

  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

  为规范即将到来的中高考期间商业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行为,保障中高考顺利进行,维护好中高考期间的广告市场秩序,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提醒如下:

  一、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售卖考试作弊器材等内容的广告;

  二、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保证提高多少分”“一定能考上某某学校”等绝对化的效果承诺内容,对升学和培训效果作出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性承诺;

  三、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明示或者暗示声称有命题人员、阅卷人员等参与培训,或暗示与考试机构有特殊关系等内容的广告;

  四、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利用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等内容的广告;

  五、不得设计、制作、发布含有“神奇教学法”“短期内创造奇迹”等过度夸大、不切实际的虚假宣传广告。

  六、不得设计、制作、发布与“双减”政策相违背,过度渲染竞争压力,依靠制造教育焦虑来吸引客户的广告。

  请各广告经营单位,加强广告审查,严禁发布以上禁止性广告,请广大群众做好监督,若发现上述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供稿:市场经济二科戚积欣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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