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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学习新修订《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业务培训课堂 |
发布时间:2024-06-13 |
北京时间2024年6月13日(农历2024年5月8日),星期四讯:【大培训大学习大提升】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学习新修订《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业务培训课堂。 为提高执法案卷文书的制作水平,并能在工作中正确运用裁量规则和裁量基准,6月12日,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第十五期“大培训、大学习、大提升”之学习新修订《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业务培训课堂,龙口市市场监管局法规科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授课,各市场监管所、相关业务科室、执法大队共30余人参加此次培训。 培训会上,法规科工作人员通过将新修订的《裁量规则》与旧版《裁量规则》对比分析的方式,对《裁量规则》修改的内容以及新制定的适用标准进行细致讲解。重点讲析新《裁量规则》中对减轻处罚、不予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情节的要求和注意事项。对于从重处罚裁量情节的变化,逐条、逐款、逐项进行细致入微的分析。 在讲解《裁量规则》新修订内容的同时,法规科工作人员还对执法办案文书中裁量理由的撰写,裁量规则与裁量基准的适用方式以及行政处罚文书中关于自由裁量理由的注意事项进行了培训。 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认真记录,并就相关问题深入探讨交流。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对《裁量规则》新修订的内容有了清晰的理解和认识,在今后的执法办案工作中,一定会严格按照《裁量规则》的要求,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依法执法,依法行政。 供稿:法规科张力文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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