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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在福山收费站查获一名酒司机 |
发布时间:2024-06-19 |
北京时间2024年6月19日(农历2024年5月14日),星期三讯:“醉”不可恕!。 夏天到了 和亲朋好友出去欢乐聚餐时 总少不了一杯沁爽的冰啤酒 而当酒过三巡,准备散场之时 有些拿起了车钥匙...... 2024年6月16日22时许 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在福山收费站,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周某身上有浓浓的酒味。 果不其然 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116mg/100ml 是“醉猫”没错了! 经询问,周某和朋友在饭店喝完酒之后,有事要办,认为深夜不会有交警查酒驾,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随后民警带周某到医院抽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们时常提醒大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总有驾驶人抱侥幸心理 认为自己喝得不多 那么饮酒后 为何不能驾驶机动车? 因为酒精严重影响着 驾驶人的驾驶能力 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❶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❷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❸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 约束好自己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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