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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在福山收费站查获一名酒司机
发布时间:2024-06-19
  北京时间2024年6月19日(农历2024年5月14日),星期三讯:“醉”不可恕!。

  夏天到了

  和亲朋好友出去欢乐聚餐时

  总少不了一杯沁爽的冰啤酒

  而当酒过三巡,准备散场之时

  有些拿起了车钥匙......

  2024年6月16日22时许

  烟台高速交警福山大队民警在福山收费站,对一辆小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周某身上有浓浓的酒味。

  果不其然

  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

  结果为116mg/100ml

  是“醉猫”没错了!

  经询问,周某和朋友在饭店喝完酒之后,有事要办,认为深夜不会有交警查酒驾,就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随后民警带周某到医院抽血,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我们时常提醒大家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可总有驾驶人抱侥幸心理

  认为自己喝得不多

  那么饮酒后

  为何不能驾驶机动车?

  因为酒精严重影响着

  驾驶人的驾驶能力

  对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❶饮酒后,人容易反应迟缓,如果车速为60km/h,反应慢1秒,车辆已经跑出16.67米。

  ❷酒精有麻醉作用,降低手、脚触觉能力,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❸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车距和车速。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

  约束好自己

  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高速交警”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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