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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高速交警:驾驶证被注销开车上高速,行拘15日罚款1千元 |
发布时间:2024-06-28 |
北京时间2024年6月28日(农历2024年5月23日),星期五讯:收费站内换驾驶员,一查竟是无证驾驶。 6月19日下午16时许,烟台高速交警海阳大队民警在威青高速羊郡收费站执勤时发现,在收费站内广场上,一辆白色小型普通客车停车,车上驾驶员与后排乘客互换座位后,车辆驶出收费站,随后民警对该车进行详细检查。 经民警询问,换座驾驶员王某刚开始矢口否认自己开过车,并称自己没有证,不可能开车,当民警将监控视频摆在王某面前后,王某最终承认是自己开的车。王某说自己之前有驾驶证,因超有效期长时间未到车管所换证,导致驾驶证被注销,已经失去驾驶资格,当天是从潍坊到羊郡工地,自己是从潍坊西服务区将车开到了羊郡收费站,没想到在收费站碰到正在执勤的高速交警,便心虚的和后座乘客换座位,过程被监控全程记录。王某的无证驾驶行为将被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日以下的处罚,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烟台高速交警提醒您:驾驶证被吊销或注销均意味着驾驶员已失去驾驶资格,驾驶资格“曾经拥有”并不意味着“永久具备”,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对无证驾驶说不。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高速交警支队海阳大队”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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