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 北京 | 重庆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甘肃 |
贵州 | 湖北 | 湖南 | 河北 | 黑龙江 | 河南 | 海南 |
江苏 | 江西 | 吉林 | 辽宁 | 内蒙古 | 宁夏 | 青海 |
上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天津 | 新疆 |
西藏 | 云南 | 浙江 | 星座 | 展会 | 企宣 |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政企信息 |
招远交警走进市体育场开展佩戴安全头盔专项劝导宣传活动 |
发布时间:2024-07-17 |
北京时间2024年7月17日(农历2024年6月12日),星期三讯:“头”等大事不容“帽”失!招远交警走进市体育场喊您“戴头盔”啦~。 “忘了,没戴!” “着急上班,没戴!” “急着送孩子上学,没戴!” “发型会乱,没戴!” “我岁数大了,不懂这个,没戴” “麻烦,我拐个弯就到了,没戴!” “天气热,容易出汗,没戴!” ...... 这是交警蜀黍们最不想听到的借口 要知道 关键时刻头盔是能保命的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文明交通行为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和事故伤害后果,连日来,招远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劝导整治。近日,民警走进电动车出行较多的体育场,开展专项劝导宣传活动。 检查过程中,大部分电动车驾驶人能做到自觉佩戴头盔,有一小部分驾驶人因侥幸心理或感觉天气炎热,便将头盔放置车筐内或挂在车把手上,还有部分乘坐人不了解也要佩戴好安全头盔,针对这些行为,民警进行现场劝导教育,向骑乘人员宣讲典型案例,指出其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告知如何正确佩戴头盔,引导市民从思想上、行动上树立“头盔是骑行的防护盾”意识,做到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广大电动车骑乘人员纷纷表示,听了交警的宣传,认识到头盔确实很重要,在今后日常出行中一定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养成良好的交通出行习惯。 下一步,交警部门也将继续加大驾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整治力度和宣传教育力度,切实提高市民的文明交通、安全交通意识和自我防护水平。 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骑乘戴盔,驾乘系带 骑乘电动车、摩托车出行时 佩戴好安全头盔 是遇到危险后的最后一道防线 骑乘电动自行车要做到 01 走非机动车道 非机动车要遵守各行其道、右侧通行以及安全通行原则,在外出行要走非机动车道,不能在机动车道上逗留。 02 按照信号标识、标线通过 在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走人行横道线,不要斜穿,尽量减少在马路上的逗留时间,切记!任何时候都不能抢道! 03 佩戴安全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脆弱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事故,头部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无异于以卵击石,所以骑行时一定要戴好安全头盔。 04 切勿违法载人 电动自行车俗称“肉包铁”,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造成人员伤亡。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加剧了车辆不稳定性,在遇到危险或紧急状况时,驾驶人难以控制车辆平衡,极易发生事故。 05 出路口时要观望 在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路口,需在路口外慢行或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不观察路口两侧来车,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06 安全骑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时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雨天撑伞、接打手机等行为会导致骑车人分心驾驶,一旦发生紧急情况,骑车人难以及时发现并处置,从而引发事故。 若把头盔忘,安全无保障 小细节,大安全 请大家务必重视重视再重视 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 最后提醒大家 电动自行车头盔整治 明天继续! 后天继续! 天天继续!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交警”微信公众号) |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www.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转到电脑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