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酒后驾车上路被查!烟台交警全市严查酒驾醉驾-山东政企信息-政公网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湖北 湖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海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星座 展会 企宣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政企信息
四人酒后驾车上路被查!烟台交警全市严查酒驾醉驾
发布时间:2024-07-20
  北京时间2024年7月20日(农历2024年6月15日),星期六讯:注意!全市严查!。

  夏季高温炎热

  群众聚会聚餐娱乐活动增多

  酒驾醉驾风险隐患突出

  部分驾驶人心存侥幸

  酒后驾车上路

  将交通安全视为儿戏

  案例一

  7月16日晚,交警二大队民警在辖区只楚路与西炮台南路交叉路口处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2时32分许,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灰色小型轿车的驾驶员有饮酒嫌疑,民警立刻要求驾驶员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驾驶员迟某体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30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驾驶员迟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二

  7月10日22时许,开发区交警大队执勤警力在大季家路与成都大街路口发现一辆小型轿车内坐满了人,有超员嫌疑。执勤民警示意其停车接受检查。经核查该车核载5人,实载6人,超员1人。民警在与驾驶人王某对话过程中发现其身上有酒味,于是立即对王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经检测发现,驾驶人王某不仅超员驾驶,还酒后驾驶,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mg/100ml。经执勤民警询问,王某表示,自己中午喝了几瓶啤酒,觉得睡一觉后应该没事了,而且路上没有什么车,应该不会有交警检查,就抱着侥幸心理驾驶车辆。执勤民警对该车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三

  7月16日0时7分,高某杰驾驶小型轿车在招远市温泉路河西路路口,因酒后驾驶被招远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高某杰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其作出处罚。

  案例四

  7月12日12时59分,牟平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在牟平区龙泉镇汤西村路段巡查时发现一辆无号牌轻便三轮摩托车有酒驾嫌疑,民警将该车拦截后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驾驶员的酒精含量为10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民警随后将驾驶员带至医院做血液检查。

  酒驾醉驾的危害

  01

  判断和操作能力减弱

  饮酒后,人对声、光等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准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02

  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的手、脚触觉能力会大大降低,可能导致驾驶人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03

  容易心存侥幸

  一些驾驶人认为“不会那么巧碰上交警”,甚至还有驾驶人认为“就开一小段没事”。但谁也无法预料危险的发生,喝酒不开车是驾驶人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安全意识。

  再次提醒!

  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

  酒后驾车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也是对家人及其他人的不负责任。

  转扩承诺,拒绝酒驾!

  来源|烟台交警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烟台公安”微信公众号)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www.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