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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烟台两人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24-08-05
  北京时间2024年8月5日(农历2024年7月2日),星期一讯:非法储存!烟台两人被拘留。

  栖霞市

  栖霞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在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发现,官道镇刘某某家中非法储存有大量液化气罐,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发现线索后,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高度重视,立即联合官道镇镇政府、官道镇派出所开展调查。经查,违法行为人刘某某在其车库中非法存放27个液化气瓶。

  经过询问,刘某某对在没有取得储存销售危险物质许可证的情况下,明知大量存放液化气存安全隐患,而侥幸存储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为了将隐患消除在萌芽阶段,市城镇燃气(管道设施)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会同派出所立即将违法存储的液化气罐予以查扣,并联系专业人员转运到安全区域进行妥善处理。7月15日,违法行为人刘某某被栖霞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莱州市

  近日,杨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将大约0.5吨的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过氧化氢”储存于一不具备储存条件的仓库内,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被金城派出所查获。经询问,杨某对其非法储存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事实供认不讳,已被莱州市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消息来源:栖霞发布、莱州公安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问政烟台”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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