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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公安交警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发布时间:2024-08-23
  北京时间2024年8月23日(农历2024年7月20日),星期五讯:龙口公安交警开展夏季交通安全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为进一步强化夏季社会面管控力度

  攻坚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严厉整治各类交通违法

  龙口公安交警集中警力全力开展

  夏季交通安全

  突出风险专项整治行动

  为切实做好夏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统一部署要求,龙口公安交警持续开展夏季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加强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无证驾驶、驾驶报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查处,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方位筑牢夏季交通安全防线。

  连日来,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352起,其中,酒驾23起、醉驾1起、超载85起、超员12起、疲劳驾驶2起、涉牌涉证98起。

  严查酒驾、醉驾

  夏季天气高温炎热,群众聚餐纳凉、消暑饮酒情况增多,酒驾醉驾风险隐患突出。为有效遏制涉酒交通事故发生,大队采取定点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在城区以及城乡结合部、乡镇对过往机动车驾驶人进行严检细查,依法查处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8月19日22时许,执勤民警在龙口南山医院附近开展酒醉驾违法整治行动,在对一辆鲁F3***D号小型轿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有酒驾嫌疑。经检测,驾驶员于某某的酒精呼气测试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于某某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严查无证+驾驶报废车

  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无证者未取得驾驶证,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遇突发情况惊慌失措、手忙脚乱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报废车安全系数为零,上路行驶极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严重威胁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但仍有驾驶人开着“问题车”上路这种侥幸心理,不仅危险重重也违反了法律法规。

  8月16日13时许,执勤民警在兰高镇逄鲍村卡口处布控,接到预警提示,一辆车牌号为鲁C9***9号牌白色轻型厢式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立即开展工作并拦截了该车辆。

  经核查,该车辆逾期未检验已达到报废标准。民警随即对该车驾驶人王某做进一步调查,经过对王某的身份信息和车辆信息核实后,王某未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的车辆已达到报废标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严查超载大货车

  针对辖区道路交通实际,结合大货车违法行为特点和运行时间规律,执勤民警在重点路口、路段严查货车超载超限、疲劳驾驶等各类涉货车交通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货车变“祸”车。

  8月19日08时许,执勤民警在龙口市石黄线巡逻时,发现一辆鲁FD***7号牌的重型自卸货车有超载嫌疑,执勤民警立即责令其靠边接受检查。经称重,该车总质量86350Kg,超载100%以上,执勤民警依法对该车进行了查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驾驶人李某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龙口公安交警将持续强化路面管控、精准打击、源头治理、宣传警示、责任追究,对酒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严重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态度,为市民的日常出行加上一道“安全锁”,让人间“烟火气”中充满“安全感”。

  在此提醒广大驾驶人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END

  供稿:交警三中队、交警五中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公安”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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