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 北京 | 重庆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甘肃 |
贵州 | 湖北 | 湖南 | 河北 | 黑龙江 | 河南 | 海南 |
江苏 | 江西 | 吉林 | 辽宁 | 内蒙古 | 宁夏 | 青海 |
上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天津 | 新疆 |
西藏 | 云南 | 浙江 | 星座 | 展会 | 企宣 |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政企信息 |
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民有所需,我必行之——筑牢挡水防涝阻断线 |
发布时间:2024-08-25 |
北京时间2024年8月25日(农历2024年7月22日),星期日讯:民有所需,我必行之——筑牢挡水防涝阻断线。 近期,我市进入“七下八上”主汛期。期间阴雨连绵,雨水不断,泉山街道郭家庄子村反映在天府路与文三线十字路口西南角有一处果园,东半截地势比较低洼,遇强降雨导致道路积水涌入果园地内,积水严重,影响果树及其他蔬菜正常生长,无法进行有效管理。 经过调研、采纳各方意见后,决定在天府路与文三线十字路口西南角东西方向约80米范围内砌筑高25公分的挡水墙进行挡水处理,有效解决了强降雨后雨水涌入果园内造成积水的问题。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秉持行政为公、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将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在满足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需求的基础上。同时,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做好城市防汛的各项工作。 来源: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金都招远”微信公众号) |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www.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转到电脑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