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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龙口市交通警察大队开展开学第一课,安全伴我行活动
发布时间:2024-09-03
  北京时间2024年9月3日(农历2024年8月1日),星期二讯:开学第一课,安全伴我行。

  为了强化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9月2日上午,龙口市教育和体育局联合龙口市交通警察大队到龙口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展“交通安全主题宣讲进学校”活动,为学生作交通安全知识讲座,学校五年级四班学生在现场听取了本次讲座。

  活动中,交警大队宣传科刘琳警官向学生发放龙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印制的交通安全宣传材料——《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然后以一封信为依据,结合生活中常见的交通违法违规现象和我市近几年交通肇事案例,逐条讲解一封信上的内容,以此普及宣讲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并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着重从人行、骑行和乘车三个方面,叮嘱学生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如何避免交通安全事故发生,刘警官强调,让学生把今天学到的交通安全知识告知自己的家长和亲朋好友,告诫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严防交通事故发生,其间,还选出两位学生到讲台,为学生示范讲解头盔的争取佩戴方法。讲座过程精彩纷呈,学生们积极积极参与,踊跃回答问题,还不时向警官提出疑问,气氛十分活跃。

  同时,交警大队铁骑中队王昊警官,带领学生来到操场,为学生示范了常见的交通指挥手势,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巩固加深学习效果,王警官做完示范动作之后,又选取4名学生到队伍前面做演示,并告诉学生,只要在有交警指挥的路口,必须按照交警的指挥通行,即使交通信号灯的指示和交警的指挥不一样,也必须以交警的指示为准。接着姜昱同警官对照自己骑来的摩托车,向学生讲解了摩托车的主要部件的构造和功能,并对定位装置和警灯这两个特殊部件做了详细说明,并让学生骑上去进行体验。

  通过本次活动,不仅向二实小的师生们普及了交通安全常识,掌握了日常出行应该遵守的交通规则,更让大家增强了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了自我管理、自我保护能力,懂得了怎样才能防患未然,养成“文明交通、安全出行”的良好生活习惯,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教育方针,保障了师生的人身生命安全。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教体”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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