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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平安“防火墙”龙口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
发布时间:2024-09-05 |
北京时间2024年9月5日(农历2024年8月3日),星期四讯:夏季行动|龙口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酒驾醉驾整治行动。 为深入推进夏季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防涉酒交通事故发生,近日,龙口公安交警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夏季交通安全酒驾醉驾整治行动,进一步织密夏夜“安全网”,筑牢平安“防火墙”,积极营造畅通、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行动中,大队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加强研判、突出重点时段、多措并举,科学安排部署警力,紧盯城区重要点段、农村重点路段等重点区域,将夜晚零时至凌晨4时作为整治的重点时段,加大对酒驾醉驾、涉牌涉证、飙车炸街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延伸酒驾查处触角,形成立体整治“全覆盖”。 执勤民警严格执法程序,对来往车辆详细盘查,做到对酒驾违法行为“不漏过、不放过”;同时对驾乘人员进行面对面警示提醒,讲明酒驾的危害性,引导驾乘人员自觉抵制酒驾行为,以进一步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良好氛围。 现将部分酒驾 交通违法行为人曝光如下 案例曝光 案例一 9月2日13时51分许,执勤民警在石良镇中心大街处,发现一辆小型轿车驾驶人有违法嫌疑,于是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曲某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曲某某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9月2日13时许,执勤民警巡逻至龙口市侧张线处,发现一辆蓝色轻便正三轮摩托车,于是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朱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3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执勤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驾驶人朱某的违法行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龙口公安交警将持续加大对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努力为辖区广大群众的平安出行创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在此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要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险性,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忠告,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供稿:交警四中队、交警六中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公安”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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