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曝光台(9月23日)-山东政企信息-政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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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曝光台(9月23日)
发布时间:2024-09-23
  北京时间2024年9月23日(农历2024年8月21日),星期一讯:芝罘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曝光台。

  案例一

  案件名称:烟台某餐饮经营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案

  案由:综合类

  处罚依据:烟台某餐饮经营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8号第1档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元(¥:10000)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件名称:烟台某运输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案

  案由: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类

  处罚依据:烟台某运输有限公司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四)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43号第1档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伍万元(¥:50000)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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