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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综合执法局温泉中队:快速查处道路遗撒,消除隐患保平安 |
发布时间:2024-10-25 |
工作动态|快速查处道路遗撒,消除隐患保平安。 10月25日早9点30分,温泉中队执法人员接到环卫工人举报称,河东路路段有机动车带泥上路,污染路面,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 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发现该处的遗撒痕迹是由某公司厂区内延伸出来的,是由运输车辆进出时轮胎携带的尘土污染了路面,若不及时清理,再经过车辆碾压后会造成扬尘污染,遮挡驾驶人员视线,形成道路安全隐患。 对此执法人员立即约谈了企业负责人,根据《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在城镇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禁止机动车带泥上路。运输砂石、土方、渣土、混凝土、灰浆等散体、流体物质或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应当对运输车辆采取覆盖、密闭措施,不得造成泄漏或者遗撒。并责令其立即自行清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恢复道路干净整洁。 部分车主和施工单位缺乏保护环境的责任和意识,对违规行为引起的法律后果缺乏应有的认识,甚至有些建筑施工单位及车主为图省事,无证清运、私拉乱运,这些违规行为不仅严重破坏了城市环境,还给市民出行造成了极大威胁。 下一步,综合执法局温泉中队将进一步对辖区内工地进行规范,狠抓工地源头执法,加大施工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发现情况立刻采取措施。对于不按规定做好防护措施造成道路遗撒的,将采取“零容忍”态度严厉处罚、绝不姑息,同时也提醒广大司机朋友们规范运输,一起为市民提供一个干净、整洁、舒适、宜人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撰稿:温泉中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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