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法用法】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法治素养考试-山东政企信息-政公网
安徽 北京 重庆 福建 广东 广西 甘肃
贵州 湖北 湖南 河北 黑龙江 河南 海南
江苏 江西 吉林 辽宁 内蒙古 宁夏 青海
上海 山东 山西 陕西 四川 天津 新疆
西藏 云南 浙江 星座 展会 企宣
当前位置:首页 > 山东政企信息
【学法用法】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法治素养考试
发布时间:2024-10-25
   工作动态|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开展“三类人员”法治素养考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分别于10月17日、10月24日分两批组织开展国家工作人员法治素养考试。参考人员包含全体行政执法人员、2022年以来新入职公务员以及新提任领导干部,共70人参加。

  本次法治素养考试是今年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参考人员最多、考察范围最广的一次“大考”。考试内容涵盖了与国家工作人员履职密切相关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安全生产法、公务员法、行政执法法律法规、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等。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备考,展现出了高度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部门内部“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浓烈,形成“以赛促学、以学促行、以行促效”的良性循环。

  本次考试,是对2024年法治培训工作成果的科学检验,是对部门干部法律知识水平的全面摸底,也是提高干部学法用法积极性的生动实践。对助力烟台市争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实现严格执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下一步,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立足法治考试结果应用,持续推进“三类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为建设德才兼备的高水平法治工作队伍奠定基础。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www.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转到电脑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