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曝光两起案例(11月5日)-山东政企信息-政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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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芝罘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曝光两起案例(11月5日)
发布时间:2024-11-05
   芝罘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曝光台。

  案例一

  案件名称:芝罘区某铁艺维修部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案

  案由:教育培训类

  处罚依据:芝罘区某铁艺维修部未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违反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106号第1档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罚款叁仟伍佰元(¥:3500)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案件名称:烟台市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案

  案由:综合类

  处罚依据:烟台市某钢结构有限公司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五)项,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裁量细则)第28号第1档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壹万元(¥:10000)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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