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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泉山中队联合二中队治理私占车位 |
发布时间:2024-12-06 |
工作动态|强化文明引导,治理私占车位。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环境秩序,根据《烟台市公共停车场经营管理专项整治方案》,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泉山中队联合二中队开展公共停车位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人员重点治理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的魁星路、迎宾路、永照路。巡查中发现不少沿街商户在店门前的公共停车位放置停车锥、桌椅、电动车、水泥墩等杂物,阻止其他车辆停放、预留自家车位,此举压缩了公共车位的有效使用空间,影响市容市貌,给周边居住停车带来不便。 对此,执法人员加强宣传引导,就近找到私占车位的店主,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路边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都不能私自设置或私占停车位。 本次行动清理停车位上的杂物60多处,依法扣押停车锥20多个,清理地锁2个,清理落地广告牌4个。下一步,泉山中队将继续加大对私占车位的执法力度,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共同抵制不文明行为。 撰稿:综合行政执法局泉山中队 (来源: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微信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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