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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开展社会救助协理员季度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2022-04-30
  2022年4月30日(农历2022年3月30日),星期六,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开展社会救助协理员季度考核工作。

  按照《新城区关于健全完善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的通知》(新民字[2021]172号)文件要求,新城区建立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

  社会救助协理员的选任、培训等工作已在2021年底全部完成,从2022年1月起,全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已正式上岗。


  为更好的规范此项工作,区民政局牵头,会同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社会救助协理员考核工作,并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奖罚激励机制。

  考核采取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村(社区)两委评议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法,在村、社区两委的共同配合下,开展此项考核评议工作。

  考核将群众评议作为考评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建立考核评议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目前保合少镇、各街道办事处已陆续开展第一季度考核工作,预计4月底全部完成。

  建立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制度,可以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负,真正做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考核工作的开展可确保落实社会救助等民生保障工作的人员业务水平不断完善提高,推动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能力高质量发展。

  新城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胡燕供稿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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