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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元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出台
发布时间:2022-05-25
  北京时间2022年5月25日(农历2022年4月25日),星期三,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出台。

  5月24日,县深改办、县市监局、县人民法院、县人力社保局、县医保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税务局、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7部门联合出台了《庆元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这也是我市首部规范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的具体实施办法。

  据悉,2022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增设“歇业制度”,为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了缓冲性制度选择,降低了市场主体的维持成本,为市场主体留出了“喘息”空间。

  我县此次出台的《庆元县市场主体歇业备案“一件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故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间内歇业,以降低市场主体的维持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市场主体办理歇业备案后应当依法依规继续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歇业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累计歇业满3年视为自动恢复经营,决定不再经营的应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该方案的出台为我县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降低维持成本及政府出台助企纾困等相关帮扶政策措施提供了制度基础。

  (来源: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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