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 | 北京 | 重庆 | 福建 | 广东 | 广西 | 甘肃 |
贵州 | 湖北 | 湖南 | 河北 | 黑龙江 | 河南 | 海南 |
江苏 | 江西 | 吉林 | 辽宁 | 内蒙古 | 宁夏 | 青海 |
上海 | 山东 | 山西 | 陕西 | 四川 | 天津 | 新疆 |
西藏 | 云南 | 浙江 | 星座 | 展会 | 企宣 |
当前位置:首页 > 宁夏政企信息 |
宁夏固原市彭阳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6-06 |
北京时间2022年6月6日(农历2022年5月8日),星期一,宁夏固原市彭阳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林木种子采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林木种子采收管理规定》和《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彭阳县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对山杏、山桃、柠条等林木种子的采种期进行公告。 各树种采种期如下: 山杏种子,7月1日至7月31日 山桃种子,7月20日至8月20日 柠条种子,6月20日至7月20日 禁止在林木种子不成熟季节,不成熟林分内抢采掠青以及损坏母树的树皮、树干、枝条和幼果等,禁止在劣质林内、劣质母树上采集林木种子。 违反者,将依据种子法规定,责令停止采种行为,没收所采种子,并处以所采林木种子价值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彭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6月6日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人民政府) |
政公网
Copyright 2009-2021 www.zgw12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序号:鲁ICP备08104861号 转到电脑端 |